ಠ_ಠ偷偷說
#ちいかわ #吉伊卡哇ಠ_ಠ - #ちいかわ #吉伊卡哇 這波特典之亂怎麼看欸欸這篇好猛喔,自己在脆PO公開貼文賣威秀免費的特典賣$600
然後被人轉貼在噗浪就要喊告?
https://images.plurk.com/3LU4y9zpOXLEWPIynP5HZ.png
跳至最舊
載入更多
主要是他沒碼帳號人家是真的告的成的,所以常看到吃瓜基本上都不會完全公開事主的資訊
mouse73137: 告啥
問個,但對方在公開平台上分享,轉發到其他平台討論也不行嗎?
所以碼掉帳號就可以繼續留噗了吧
koala47256: 我之前看到說法是他寫的東西一來沒允許轉貼複製是製作權,二來是他雖然是公開但傳播範圍原本就只會在一定範圍內傳播(原本的交友圈或社團+零散的轉發)如果是特地截上來公審討論也踩到有點個資法的問題,基本上不會讓人揹上真的的罪名但就可以告一下開心這樣
pamelo28124: 基本上都是這樣啊,至少要碼個一半不會隨便被拼出來
不是文章講話那麼理直氣壯,就有會紅的準備了吧
到處告人再賺一波?
pamelo28124: 感覺真的跑到訴訟的機率不高,但要找你麻煩感覺很夠了
那一噗裡是說沒關係啦,不過我個人不建議這麼作,截圖或轉貼部分還好,主要是連結到帳號資訊這塊,如果今天這個人的帳號是有連結到現實生活的,就的確有辨識身分效果了
我就看這種人要怎麼過警局第一關
直接被警察洗臉請回
他如果用網路報案是一定會被要求去警局做筆錄
真的是時間太多,不是時薪很貴嗎?跟我們在這邊543不如去多排隊,何必浪費自己金貴的時間,值得嗎🤗
但做筆錄很累欸,何必
至少2個小時跑不掉
想賺600塊這種人連賺600都不好意思大聲說的人都不好意思
他當然要不好意思的說要告
我get到她的邏輯了
好奇有告成功的事例嗎
jelly10677: 之前有看過把賣貨便資訊貼出來的有告成功
我怎麼覺得是樂子人 根本不是本人來留言
miso92682: 交易糾紛跟這個能一樣嗎
lemon34954: 主要是看對方告什麼哦
跟雙方發生的事情沒有關係。
因為散佈、截圖、二次再製上傳,所以對方才能告。
lemon34954: 對方告的不是「交易糾紛」
而是截圖再製、再傳等關於智慧財產、個資的法條
mouse73137: 沒有錯,我目前正吃這種官司
剛好有個地方沒有碼到被告,官司打一年半還在一審
話說那噗怎麼突然炸噗了
可能是被說要提告吧
跳至最新
載入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