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鴻均
【單鴻均律師公開說明:第十一集------近年律師承辦詐欺洗錢組織案件,執業風險有多高?】
近年來似乎是因為法務部推動了正律專案,數十名律師遭列刑案被告調查,先前也不乏遭羈押、遭起訴之例。別的律師的案件我沒有看完整的卷宗,也就不方便評論,只是坊間盛傳其實很多案子都是小題大作、先射箭再畫靶,或盡是臆測缺乏舉證。
檢警在犯罪集團上游手機發現「偵查機密」,這時候檢警因為專案績效的緣故,就會開始想方設法導向「律師洩密」這個結論。但是這些「偵查機密」常常不是太重要的資訊,甚至是一些錯誤百出的資訊,例如,上游為了刺探偵查秘密,跑去叫小弟四處打聽,結果沒有人願意洩密,導致小弟問不出個所以然,但為了交差了事,就瞎編一個似是而非的故事報告上游,也就是詐團內部彼此又騙來騙去,這當中可能就會有一小部分的資訊「瞎猜中」偵查中的秘密,但整體來看他瞎編的故事根本與客觀事實不符。這時候有的警察會擷取「湊巧相同」的部分,來質疑律師洩密。
這種質疑律師洩密的模式其實很可怕,律師正當執業,誰知道犯罪集團上游從哪裡得到這些支離破碎的資訊啊? 但部分的警察就會抓著「剛好雷同」的部分窮追猛打。
這種質疑的邏輯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,為什麼凡是有資訊外流,就一定是律師的問題?偵查過程中,能夠接觸案件資訊的人,最大宗就是警察,而警察近年來洩密問題恐怕比律師還嚴重。
實際上在偵查過程中,被告家屬乃至於被告的友人,可能獲悉部分偵查內容的可能性非常多,例如警察在正式訊問前的雜談,例如警察為了一些促進偵辦的目的,告知被告朋友相關資訊。
接著,部分警察為了射箭之後的畫靶,就會找一些被告家屬、被告朋友或被告同夥來當證人,要這些證人積極指認律師「透露偵查秘密」,如果這些證人講出了一些律師透露資訊的證詞,往往就會讓這名律師陷入很大的麻煩。
單律師自己的案件,檢警找了五六組當事人家屬前來查證,由於我實際上都是正當執業,當然也就沒有任何一組當事人家屬證稱我有洩密。
但這當中最可怕的事情莫過於,警察把這些家屬找去之後,事實上是用不當誘導的方式要羅織我入罪,先是開宗名義告訴家屬「單律師是來害人的」,接著不斷誘導家屬說出沒有實質委任單律師,殊不知這些家屬大多是自掏腰包,實質委任單律師進行辯護。這些家屬如實作證,搞得新北市刑大某二名員警不知道發了什麼瘋,用同樣的問題反覆拷問了我的當事人或當事人家屬,但這些當事人如實陳述,禁得起檢驗。
其中之前提到的當事人連先生,114/9/16當天莫名其妙被列為我的同案被告,案由說是組織犯罪。結果新北市刑大員警有夠離譜,竟然跟連先生說:「我們今天就是要撞你律師,你今天只要點他,明天我跟檢察官說讓你無保請回」,竭盡能事不當誘導,甚至拿出利誘的手段,新北市刑大某小隊長啊,你有沒有這樣說你自己最清楚,最好警詢光碟不要錄到這段。
這還只是其中一個例子,其實那天當天被叫去查證的當事人及當事人家屬全都一頭霧水,每一個都被以各種奇怪方式誘導,他們覺得,正常委託個律師為什麼要這樣反覆逼問?是什麼樣的動機讓警察為取得不利於單律師的證詞如此不擇手段?這些不正詢問證人的過程,我實在很難想像是發生在2025年的臺灣。
當然也就是因為我都循正當程序辦案,所以檢警拷問了一堆證人,所有證人的結論都導向對我有利的方向,正是在你新北市刑大(及友軍單位)這種脅迫利誘各種手段樣樣來的情況下,在在證實單律師清清白白,而不是只是「逃過一劫」而已。
[未完待續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