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鴻均
【單鴻均律師公開說明:第五集------單律師跟誰收律師費?單律師是不是在製造親屬委託的假象?】
檢警近年辦律師洩密案,很愛調查律師費跟誰收、被告律師費的來源,然後推定詐欺洗錢案的被告律師費都是「背後有人幫忙出」,先射箭再畫靶亂猜一通。
新北市刑大指控我承辦的五案有問題,這五案律師費來源是什麼呢?
1. 連先生:他的親叔叔一手帶大他,幫他出了好幾次律師費,被告自己除了犯罪行為以外,也有經營汽車美容的正當收入。
2. 周先生:被告在法警的戒護下,帶著手銬在新北地院大廳的ATM領現金幫自己交保+給我律師費,交保後又在新北地院外領現金給我,另外有部分是被告父親支付的。
3. 吳先生:被告的母親直接匯款12萬元,有銀行匯款紀錄。
4. 杜先生:被告的母親分三期轉帳10萬元,有銀行匯款紀錄。
5. 高先生:被告的弟弟在台北地檢交現金2萬元給我。
也就是說新北市刑大指控的這些案件,根本完全沒有律師費來源不明的問題。
其中上述第5案當事人高先生妨害自由案,高先生是在女朋友面前遭到拘提,女朋友透過認識的律師轉介紹單律師而來,並由高先生的親弟弟前來事務所簽署委任狀。而那位高先生的女朋友說不喜歡加通訊軟體,所以跟我單律師聯繫全部都直接撥打手機門號溝通,也就導致聯繫內容全部被監聽到。這下好了,全部過程都被監聽了,內容大概都是女友想幫被告買麥當勞,要我問被告麥當勞要吃什麼?幾點開庭?什麼時候去接他?剛好可以證明通訊內容跟案件一點關係都沒有,我完全沒有洩密。警察還是挑了一段監聽譯文來質疑我…監聽內容大致如下:
單律:我律師費要跟誰收?
高先生女友:高先生的朋友阿水會拿給你。
單律:我覺得還是請高先生的弟弟付錢比較好,他是簽委任狀的人。
結果咧...
警察問我:你為什麼要問律師費跟誰收?
單律師答:因為我辦案完要收律師費。
警察問:那為什麼他女友說是阿水拿給你?
單律師答:我不認識阿水,而且他女友要怎麼回答,嘴巴長在她身上,我沒辦法控制,也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說。
警察問:那為什麼你說還是請他的弟弟前來付款比較好?你是不是要製造親屬委託的假象?
單律師: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規定得簽署委任狀的人包括弟弟,我遵守法律叫弟弟來簽委任狀+付律師費,然後儘量避免接觸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以外之人,到底有什麼問題?
講到這裡,我已經在新北市刑大拍桌子了,氣憤難耐...這到底是什麼鳥問題?弟弟就真的親自來委託+付律師費,到底什麼叫作製造親屬委託的假象?而且那案一小時收5000,總共4小時,不過收個區區2萬元律師費,到底有什麼好問半天的?
【未完待續】